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和搜索结果,公交候车亭的折旧年限为 5年,具体说明如下:
折旧年限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公交候车亭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设施,通常归类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因此适用该年限。
其他可能的折旧方法
虽然税法未明确提及公交候车亭的具体折旧方法,但搜索结果1中提到“可以设置为5年”,暗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采用直线法(即每年等额折旧)。但需注意,具体折旧方法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务政策综合确定。
注意事项
- 若当地财政、税务部门有特别规定,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 公交车本身的折旧年限为4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与候车亭需区分核算。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会计政策和税务要求,咨询专业机构确认具体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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