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级别的填写,需结合评价体系规范与学校具体要求进行操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价等级体系
基础评价等级
采用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依据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多维度的综合表现评定。
学业评价等级
学业成绩评价通常采用 A、B、C、D等级或 优、良、合格、不合格,占比约20%-40%,由任课教师根据学习态度、习惯、知识掌握等指标评定。
二、填写规范要求
基础信息部分
- 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监护人信息、学籍号等,需确保信息准确、规范。
身体素质与道德品质
- 身体素质:记录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如肺活量、50米跑等)。
- 道德品质:通过自评、互评、师评综合评定,单项总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后四个维度评价
- 包括社会实践、艺术素养、科技创新等,采用 组评+师评方式,根据评价比例划分优秀、良好、合格等级。
综合评定等级
- 将六个维度单项总评分值按比例换算,根据总分排名确定等级(如后60%为合格,前40%为优秀)。
三、注意事项
等级选择原则
- 优先选择 基础合格,若学生在某维度表现突出(如学业成绩优秀、社会实践突出),可突破单一维度限制。
- 若学生存在违纪行为或持续表现不佳,建议选择 合格等级。
升学影响
- 评价结果与升学挂钩:优秀等级可优先进入示范性高中,良好等级可就读普通高中,合格等级可申请中职学校,不合格等级无法升学。
信息真实性
- 所有信息需经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确保客观真实。
建议填写前咨询学校教务部门,不同地区或学校可能存在评价细则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