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部门主管辞退员工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雇。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主管辞退员工的资格条件
合法理由 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证据要求
需保留员工违规行为(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或绩效问题的相关证据,以支持辞退决定。
二、法定程序要求
提前通知
- 正式辞退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3日);
- 协商一致劝退时,可支付经济补偿金。
书面形式
辞退决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明确说明理由。
三、违法解雇的后果
若主管未遵循上述程序或理由不成立,员工可主张: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支付赔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提前沟通: 与员工进行书面沟通,说明理由并听取申诉; 保留文件
部门权限:部门主管通常无直接辞退权,需通过人事部门操作。
若遭遇违法辞退,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