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结合权威文件整理如下:
一、政治纪律与师德规范
坚守政治立场:
不准传播反动言论、迷信邪说,违规表达诉求。
维护职业尊严:
不准侮辱、体罚学生,禁止歧视、谩骂或变相体罚。
二、廉洁自律要求
拒绝利益输送:
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及宴请,禁止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
规范职业行为:
不准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禁止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或推销商品。
三、教学纪律与行为规范
严格教学管理:
不准无教案上课、擅自调课或旷课,禁止空堂、拖堂。
规范课堂行为:
不准使用手机、接打游戏或接待客人,禁止在课堂上吸烟。
四、家校关系与职业操守
维护家校和谐:
不准训斥家长,禁止接受家长宴请或委托代办私事。
树立良好形象:
不准以权谋私,禁止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五、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不良嗜好:
不准赌博、酗酒、参与色情活动或工作时间娱乐。
遵守社会公德:
不准传播不良信息,禁止利用职权影响学生。
以上内容综合自教育部及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涵盖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教学规范、家校关系等核心方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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