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上的手指印和签名查证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结合专业鉴定和辅助证据综合判断:
一、核心查证方式
笔迹鉴定 通过对比遗嘱签名与立遗嘱人过往书信、报告等字迹样本,分析笔画特征、书写习惯等,确认签名真实性。若无其他瑕疵,法律推定为本人所签。
指纹鉴定
- 样本比对: 将遗嘱指纹与户籍登记、其他合法文件上的指纹样本对比,重点分析纹路类型、细节特征。 - 技术辅助
二、辅助证据
见证人证言
若有见证人,其证言可证实签名或手印形成过程,但效力有限,仅作辅助参考。
形成过程佐证
结合视频、音频等资料(如遗嘱书写过程记录),与手印、笔迹相互印证,排除伪造可能。
三、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需满足:
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无相反证据即视为有效。
四、注意事项
遗嘱需完整保留签名和手印,避免篡改;
争议时建议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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