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表现材料的撰写主体需根据具体场景和材料类型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个人自传类材料
撰写主体 由考生本人撰写,需结合个人实习工作经历、文章发表、获奖情况等,全面展示自身素质和能力。
核心要求
篇幅通常为800-2000字,需实事求是、突出重点;
可参考个人成长历程、学习工作收获及特长等内容,帮助考察组形成全面认识。
二、组织考察类材料
撰写主体
由公务员的考察单位组织人员负责撰写,通常包括单位领导、同事或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
核心内容
侧重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社会表现等,通过他人视角反映考生综合素质;
考核后形成书面归纳总结,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政审材料: 若涉及政治审查,个人需提供身份信息、户籍信息等基础材料,但个人无需撰写; 年度考核表
建议考生根据具体需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内容真实客观,以提升评价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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