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斗艳”是一个汉语成语,指竞相展示自己美丽、奇异或出众的特质,常用于形容自然景物(如花卉)或人(尤其是女性)之间的竞争与比拼。具体含义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含义
自然景物:
多用于形容百花竞放的景象,如“花园里百花争先斗艳,姹紫嫣红”。
人物形象:
常用来描绘年轻女性争相展现美丽,如“舞台上的明星们争先斗艳,吸引观众目光”。
二、核心特点
竞相展示:强调主动展示自身优势,如色彩、形态等。
比高下:通过对比突出差异,常带有竞争意味。
动态过程:隐含时间流逝中不断更替的动态感,如“新花不断涌现,争先斗艳的态势未减”。
三、出处与近义词
出处:宋·吴曾《能改斋漫录·方物·芍药谱》中有“名品相压,争妍斗奇”的记载,原指芍药等花卉竞相开放。
近义词:争奇斗艳、尽态极妍。
反义词:默默无闻、平淡无奇。
四、用法示例
自然景观:
“春天到了,公园里的樱花争先斗艳,形成一片粉红色海洋。”
人物描写:
“模特们穿着华服争先斗艳,成为T台焦点。”
抽象场景:
“新科技产品争先斗艳,争夺市场青睐。”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争先斗艳”既可用于描绘自然美景,也可用于刻画人物特质,需结合具体语境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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