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哲学的学科定位
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是科学,而不是感觉、经验和技术。只有其目的是追究事物的本原和原因的知识,才能称之为科学。他认为这是一个由低而高的过程,每一阶段比前一阶段更具有“智慧”意义。
哲学的研究范围
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是研究“有”的一门学问,包括实体及其属性、事物存在的根源、各门科学共同遵循的原理、范畴及其相互关系。他强调哲学是为了它自己而存在,是一门自由的学问。
认识论
亚里士多德认为认识起源于感觉,而感觉是外物作用于感官的结果。他强调经验在认识中的运用,同时也强调理性是不死的灵魂。他提出,人的求知存在两条路径:归纳与证明。证明从普遍出发,而归纳始于特殊,只有通过归纳特殊才能认识普遍。
实体学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将事物生灭变化归结为这四种原因。他认为实体和“作为存在的存在”几乎是同等的,实体就是与一切事物相关的本原。
伦理学
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研究探讨了美德以及如何将美德应用于富足的生活。他的伦理思想对西方思想发展,尤其是哲学的影响深远。
形而上学
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即普遍存在。他批判了柏拉图唯心主义的理念论,同时也指出了德谟克利特唯物主义原子论的缺点。他认为哲学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存在的存在”,即普遍存在,其他分门别类的学科是从这个全体上割取一部分而进行专门的研究。
灵魂学说
亚里士多德认为灵魂是通过生命活动体现出来的,而生命活动的表现是多样的,因此灵魂涉及的内容也是多样的。他对灵魂运动的观点进行思考,认为运动要么由于他物运动(间接),要么由于自身运动(直接)。他还对痛苦、快乐、勇敢、愤怒、思维、感觉等进行思考。
中庸之道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中,中庸之道是一个显著特点和伦理原则核心。他认为在全部生活必须都已具备的时候,人们有了闲暇的地方,那些既不提供快乐,也不以满足必需为目的的科学才首先被发现。
综上所述,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观点涵盖了哲学的学科定位、研究范围、认识论、实体学、伦理学、形而上学、灵魂学说以及中庸之道等多个方面,构成了他系统而全面的哲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