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输入中文数字大写(如“一、”“二、”)或阿拉伯数字(如1、2)后,按顿号(、)分隔
2. 若使用括弧内数字(如(一)),则无需添加标点符号
3. 使用“首先、其次”等英文表述时,需用逗号(,)分隔
二、在段落结尾添加标点符号
1. 长段落使用句号(。)
2. 短段落可用分号(;)
三、快速修改已有标点符号
1. 选中需要修改的段落
2. 按 Ctrl+H 打开“查找和替换”对话框
3. 在“查找内容”输入标点符号(如逗号),在“替换为”输入目标标点符号
四、注意事项
• 若需为整个文档统一添加标点符号,可通过“开始”选项卡【段落】组中的“编号”或“项目符号”按钮批量操作
• 手动输入标点时建议使用英文标点(如英文逗号),避免与数字1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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