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遴选的选拔流程和标准可归纳如下:
一、选拔流程
宣传与公示 学校或教育局发布选拔通知,明确对象、原则、程序及时间要求。
自荐/推荐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荐,或由老师、家长推荐。
材料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学业成绩、荣誉、实践经验等,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奖状、照片等)。
综合评价
通过审核者进入面试、考察等环节,由专家评估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维度。
结果公示
选拔名单在公示期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二、评价维度
思想品德
考察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参与度及社会责任感,需提供活动证明。
学业水平
重点学科成绩、选修课程、研究性学习成果等。
身心健康
包含体育锻炼习惯、心理素质及健康生活方式。
艺术素养
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特长及作品。
社会实践
实践活动次数、成果及动手能力。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全面性
公平性: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四、操作建议
提前规划:从高一开始注重活动记录与材料积累。
精准展示:根据遴选要求突出重点维度(如成都市要求50%师生互评+50%师评)。
以上流程和标准可能因地区或学校而有所差异,建议以学校或教育局最新通知为准。